为充分发挥省实验室突破引领作用,推动实验室高标准入轨运行,近日,省财政拨付嵩山实验室专项资金2亿元,专项用于办公条件完善、人才引进、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开办费支出。
该项资金参照深圳做法,试点实施以“信任和绩效”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,经费实行“放权限、四自主”管理,省实验室可自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,在预算范围内,自主组织项目申报、自主确定项目、自主核定项目(课题)资金额度,赋予省实验室充分科研经费管理权。
责任编辑:杨露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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