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郑州交警支队“迎民族盛会庆七十华诞”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统一部署,从7月3日起,郑州交警二大队开始对辖区内“九主”“六快”和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南区“四个中心”周边辐射2公里区域等城市道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。
7月3日上午9时30分,交警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嵩山路与互助路交叉口开展集中行动,对嵩山路上的各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。据三中队中队长黄晓伟介绍,嵩山路进行交通违法整治开展以来,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的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越来越强,乱停车和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越来越少了。但是,非机动车逆行、走快车道、违法载人等违法现象还是时有发生。除了加大对这些违法现象的处罚力度之外,非机动车在通过道路时没有下车推行,在快车道乱穿乱行,还很突出,这些车辆不仅会导致路口秩序混乱,也增加了事故安全隐患。
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在嵩山路互助路口看到,这是一个半封闭的丁字路口,距离中原路比较近,没有设置信号灯,路中间护栏采取半封闭措施,为了保障行人通行,横过嵩山路东西方向施划的有斑马线。但是有很多电动车在横过嵩山路的时候速度很快,他们夹杂在行人和机动车中间,确实很危险。
正在路口执勤的二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汪勇等人,看到非机动车骑行穿越道路者,立即拦了下来。今年51岁的市民宋女士,骑着车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时,也被民警拦下。汪勇向宋女士介绍,根据《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条规定:驾驶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,应当下车推行。否则,将被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。宋女士赶紧说自己以前不知道,这次知道了,下回一定推行。随后,民警用手机对宋女士进行了信息采集和口头警告。
汪勇介绍,横过机动车道下车推行这个条款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,本周内,将主要进行信息采集和警告,下周一开始,将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处以20-50元的罚款。
二大队三中队中队长黄晓伟介绍,按照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,电动车横过快车道要下车推行。“其实罚款不是目的,旨在改变原来不正确的通行习惯,让大家出行更文明,更安全,更顺畅。”
附:“九主六快”严管示范路
“九主”(九条主干路):
1.金水路(河医立交桥北下桥口至金水立交桥东下桥口段)
2.花园路(农业路至金水路)
3.嵩山路(淮河路至棉纺路)
4.中原路(嵩山路至京广路)
5.紫荆山路(陇海路至金水路)
6.文化路(农业路至北三环)
7.花园北路(农业路至三全路)
8.金水东路(金水立交桥至辅道)
9.迎宾路全段
“六快”(六条城市快速路):
1.农业快速路全段2.陇海快速路全段3.京广快速路全段
4.中州大道(北四环至南四环)
5.三环快速路(东三环、西三环、南三环、北三环)
6.郑开大道(郑州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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